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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15:1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5-23       报名截止:2022-06-06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是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教学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3日9∶00-6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3日9∶00-6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3日9∶00-6月8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3日9∶00-6月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s:/www.xzmvc.net.cn/)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6月1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教学工作经历(须注明就读学校、所学专业、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起止时间)。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编号为1、3、5、7、8、9、11、13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和试讲。
编号为2、4、6、10、12、14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和试讲。
(一)笔试
1.基础课专任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与能力;其它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综合知识与能力。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并在准考证上载明。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4.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和试讲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面试、试讲考核前,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按岗位表中相关岗位其他条件要求)。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先提供:研究生在校证明。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试讲,相关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和试讲的时间、地点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有笔试要求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无笔试要求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面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笔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2559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687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22年5月20日